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镇佳南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开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
2011年11月8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镇佳南橡胶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黑色粉尘及锅炉噪声,且伴有刺鼻橡胶气味。这家工厂占地两亩,24小时生产,离举报人家只有5米远,离三门民政福利院只有一墙之隔,居民整日不敢开窗通风。小区居民多次向地方环保部门反映,答复称工厂马上会搬走,但直至目前,这家工厂仍然在原址生产,且污染未见好转。
接到转办件后,台州市环保局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三门县佳南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大湖塘开发区,建于1992年,生产各类橡胶切割带、同步带及成型机等橡胶机械设备,法人代表为马加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锅炉尾气、橡胶炼胶炭黑和磨带粉尘。近年来,随着三门县城新城区东移大湖塘,县综合福利院、新场小区等新项目紧挨企业建设,导致厂群矛盾。2007年以来,企业对锅炉尾气、炼胶粉尘、蒸缸尾气及噪声、磨带粉尘进行治理,建成了锅炉脱硫除尘、尾气回用、粉尘收集等环境防治设施。但由于设施紧挨新场小区建设,始终无法满足周边居民的要求,环境投诉虽有明显下降但仍然存在,环境问题依然存在。
经调查,三门县佳南实业有限公司橡胶同步带生产项目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三门县环保局于2008年12月18日立案调查,于2009年2月26日下达处罚决定书(三环罚〔2009〕01号),责令橡胶同步带项目停止生产。2011年7月21日,三门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这家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企业未停止生产。
针对此信访问题,三门县环保局于2011年12月6日对三门县佳南实业有限公司厂界进行了全面监测。废气恶臭为:共测点1、2、3、4分别是14、23、15和﹤10,2号有超标。粉尘4个点为:0.398、0.130、0.195和0.247,均小于5.0㎏/㎡。噪声为:厂界东边、南边白天分别为65.4分贝、70.6分贝,有超标;西、北面为58.7、57.4分贝;厂界东边、南边、西边夜间为53.9、66.1、57.8分贝,存在超标现象;北面为48.7分贝。
针对企业违法生产的情况,三门县环保局再次对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1年9月29号下达了三环罚〔201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这家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两万元。台州市环保局、三门县环保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停产到位,同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督促企业搬迁。
三门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已电话反馈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
目前这起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移交当地法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