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11年3月,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共人工接听群众电话举报640次,受理39件;处理录音留言334条,受理0件;收到网上举报373件,受理48件。3月受理群众举报数比2月增加了7.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5%。
近期,因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级强震,并引发海啸,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造成我国人民恐慌,群众纷纷打电话咨询核辐射等相关问题,3月接听群众电话举报数量明显增多。
举报情况分析
一、区域分布特点
3月受理的群众举报中,山东、河北、江苏三省举报数较多,占全国总数的34.5%。黑龙江、上海、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报为0(详见图一)。
二、污染类型分析
从统计数据来看,大气污染仍然是群众举报的热点,约占47%,其次是水污染和噪声污染,三者合计约占受理总数的91%。与2月相比,噪声污染举报略有增加,增加了1个百分点;水和大气污染举报略减少,分别减少了两个和1个百分点(详见表一、图二)。(注:由于一件举报中可能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因此“污染类型件数”≥“受理数”)
三、涉及行业情况
从统计数据看,化工、金属冶炼加工业的举报较为集中,是群众举报的热点,两者合计约占受理主要行业数的57%。3月金属冶炼加工业的举报明显增加,较2月增加了10个百分点;纺织业、化工业的举报有所减少,较2月分别减少了7和6个百分点(详见表二、图三)。

图一2011年3月举报受理情况

表一2011年3月污染类型统计表

图二2011年3月污染类型分布图

表二2011年3月被举报单位行业情况统计表

图三被举报单位行业分布2011年3月与2011年2月对比图
典型案例
河北乾昊贸易集团超标排污
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
河北省石家庄市乾昊贸易集团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污,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停产并进行整改。
2011年2月22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乾昊集团无环保审批手续,距离村庄约750米,每天24小时生产,通过烟囱排放大量刺鼻性气体和烟尘,且生产时噪声污染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接到转办件后,石家庄市环保局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井陉县乾昊集团实为河北乾昊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7日,总投资3.6亿元,占地400余亩,员工300人,下属有河北乾昊佳德建材有限公司、河北乾昊钙业有限公司和河北伟德洗煤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2日,井陉县环保局就河北乾昊佳德建材有限公司石灰窑改造项目未经批准擅自试生产问题进行了处罚。
2011年3月2日,石家庄市环保局会同井陉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河北乾昊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公司均有环保审批手续,均位于井陉县于家乡狼窝村北侧山地,且相隔距离约200米。下属公司四周为山地,距霍家庄村约1500米,与吴家堰村一山之隔,距离约650米。河北乾昊钙业有限公司和河北伟德洗煤有限公司基本建成未投产;河北乾昊佳德建材有限公司正在试生产,噪声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但其机械化石灰立窑8组16座中,第一和第八两组立窑因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破损,导致烟气超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石家庄市环保局做出如下处理:责令河北乾昊佳德建材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允许不得擅自试生产;对河北乾昊佳德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成井陉县环保局加大对河北乾昊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察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防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2011年3月9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吉林辽源银鹰制药违法排污
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
吉林省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污,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11年1月7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吉林省辽源市市辖区开发区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污。这家公司主要生产乳酸依沙吖啶,生产中使用的一种原料为苯酚,在生产环合反应中起到催化剂作用,产生的苯酚未经处理混在废水中直接排放。公司工业废水中COD高达两万PPM左右,挥发酚为5000PPM~1万PPM左右,生产废水直接排入东辽河。
接到转办件后,辽源市环保局立即对这家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内,为吉林省环保厅批准的(吉环审字〔2010〕352号)移地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于2010年7月底建成完工,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装置将于2011年3月进行安装,并申请环保验收。
公司现有年产50吨乳酸依沙吖啶、年产450吨甲氧氯普胺和年产600吨D-葡萄糖醛酸-γ内酯3条生产线。产生的工业废水采取UASB+A2/O工艺进行处理,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后,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
辽源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和监测人员于2月21日、23日、24日3次赴现场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在对企业污水处理站二沉池、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出口和污水处理站及院外污水总排放口进行调查、采样监测时发现,企业院外总排放口除有一条管线与开发区污水站连接外,另有一条管线直接与雨排口相通,部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收集管网向外排放。监测结果表明,这家企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超标16.2倍、挥发酚超标313倍。
通过检查发现,这家企业存在以下主要环境问题:一是主体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完工,但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装置并未安装,因此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企业在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下,主体工程投入生产。二是未执行雨污分流,私设暗管偷排废水。
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辽源市环保局做出如下处理意见: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且立即拆除私设暗管,不得继续排放污染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对其立案实施行政处罚。
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公司超标排污
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超标排放废水,近日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整改。
2011年2月9日,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日将造纸废水排入黄海,影响渔业养殖。举报人称,这家公司经常偷排偷放,要求其立即停止排放行为。
接到转办件后,射阳县环保局立即对被举报企业进行了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胜达集团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射阳县黄沙港镇海港路28号,建于1959年,2000年从滨海县搬迁至射阳县黄沙港镇。2004年,浙江胜达集团收购这家公司重组为胜达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以稻草和废纸为原料生产生活用卫生纸。这一项目于2001年12月3日经江苏省环保厅审批同意建设,2002年12月通过验收。目前,公司主要运营年产8万吨的卫生纸原料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项目,以废纸和成品浆为原料。造纸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框围状态下的海涂人工湿地苇田,不排放入海。
射阳县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2011年2月2日造纸废水排入黄海”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公司尾水排闸闸门处有废水渗漏现象。射阳县环保局当即要求其立即采取封闭措施,杜绝废水渗漏。目前,这家公司已整改到位。
江苏省环保厅已要求盐城市环保局督促射阳县环保局加大对这家公司的监管力度,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本栏目稿件由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