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 香港城市大学高级研究员 摘要:尽管经过两个积极的外交年,2009 年哥本哈根会议没能够建立一个具有 国际约束力的条约,以减轻全球变暖。谈判的结果只有一个理想化的三页的临时 协议,虽然它的简洁和从京都议定书的法律义务的明确撤退很令人失望,哥本哈 根会议仍然在很多方面有重大的贡献:它规定了一个限制全球气温升高 的指标,包含了数千亿美元的义务,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并建立新的机 制以防止森林退化。这次会议最重要的结果是为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第一次对包 括中国和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责任的编撰。这代表了两大环境法格言“共 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污染者付费原则”之间平衡的一个根本性转变,目前二 者正悄然融合。因此,后哥本哈根会议的气候外交可能发生重大调整。然而国际 社会形成了以南北线的分歧,许多国家对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两个最大的温室气体 排放国——美国和中国,相对缺乏弹性的态度表示失望。这两个国家在哥本哈根 会议上设法保持他们的底线,但随后的谈判将围绕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进行更多 的权利争斗。本文的目的是对哥本哈根会议和哥本哈根协议进行一个详细的总结 和分析。通过强调为了拟人化的气候变化而正在接受最大关注、称赞和责备的中 美两国,进而解析二者之间法律和外交影响。 25 一、引言 二、背景:哥本哈根之路 (一) 早期认识、行动和筹备工作 (二)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公约) (三) 京都议定书 (四) 巴厘岛路线图和行动路线 三、最后几天:国内措施和双边外交2007‐2009 (一) 美国 (二) 中国 (三) 双边和多边外交 (四) 谈判立场 四、每天会议 五、哥本哈根协议 (一) 减排 (二) 融资 (三) 核查和遵守 (四) 技术产业化 (五) 森林退化 六、后果 七、规范与外交的平衡调整 八、结论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