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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大也没特权
2013-07-02 13:51: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1073次 评论:0
李维


  创建于1962年的沃尔玛公司,在41年后的今天,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私人雇主和世界上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对美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影响深远。但即便是面对这样一个有影响、有地位,给美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丰厚利润的企业,美国的司法部门也没有留情与偏袒,因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重金判罚。


  近年来,国外一些知名企业由于污染破坏环境被处以巨额罚款的事件屡见不鲜。从美国石油巨头学佛龙,到英国头号石油公司BP,再到世界最大连锁零售企业沃尔玛,在欧美发达国家因环境污染开出的高额罚单名录里,不乏这些“商业大鳄”、“行业巨擎”。


  有人说,沃尔玛认罪受罚是美国司法张力的一个缩影。的确,在一个环境理念超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健全社会里,对法律的尊重与服从成为了一种思维定式。守法与违法间泾渭分明,不存在所谓的模糊地带。只要违法了,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背后是谁,在法律面前都将受到公平对待。法律作为一条基准线,其刚性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这些年随着环境污染事件的层出不穷,舆论关于法律对污染企业处罚力度偏软、标准过低的呼吁越来越多。一边是动辙上亿美元的罚款,一边却是几百万人民币的“毛毛雨”。对比国外,国内对企业损害环境的处罚力度显得微不足道。无关痛痒的行政、财政处罚,浇不灭企业逐利的熊熊烈火。于是,类似的环境事件层出不穷。尤其对一些国内的大企业、知名企业,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对其进行的赔偿大相径庭。


  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处罚大企业的时候下大力气,重拳出击呢?问题就出现在了这些企业的“特殊身份”上。这些所谓的大企业,常常是集行业龙头、纳税大户的光环于一身,有了这些头衔,这些企业似乎成了老虎屁股,谁都碰不得。在唯GDP的政绩观下,一些地方政府对当地的大企业肆意污染环境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正是依仗着这些光鲜的“特殊身份”,国内的一些大企业逃避监管,肆意妄为,出了环境事故,不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而是权衡利益,推脱责任。


  其实如果我们对于国内大企业一视同仁,监管得力,如果我们执法的决心足够震慑他们,那么,管你是国字招牌还是地方势力,还会放纵自己的行为吗,还敢不顾法律的规定,轻易污染破坏环境吗?试想,在美国受罚1.1亿后,沃尔玛还会乱扔垃圾,还会不假思索地犯同样的错误吗?


  中国企业里的“沃尔玛”太多了。切实管理好国内的大企业,从沃尔玛事件中学习和借鉴,才能让我们在批评别人的时候理直气壮。

Tags:特权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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