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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危废焚烧设施监管加严 二恶英不达标吊销许可证
2013-06-06 10:06:35 来源: 作者: 【 】 浏览:285次 评论:0
 ◆范圣楠 李莉 闫艳 高杰


  江苏省环保厅近日开展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二恶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对因焚烧设施简陋、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二恶英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相关处置单位,省环保厅将暂扣或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据悉,前不久,江苏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二恶英排放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部分设施排放的二恶英浓度超标;日常检查中还发现,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存在管理和技术水平较低、在线监测和全过程监控未联网、焚烧灰渣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为规范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确保二恶英稳定达标排放,江苏省环保厅专门发文,要求各市环保部门对2011~2012年度二恶英监督性监测不达标的处置单位,开展限期治理,对其二恶英超标排放行为依法处罚,并督促、指导限期治理的处置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通过设施改造和管理改善实现达标排放。


  江苏省环保厅指出,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处置单位,各地环保局暂停其危废转移审批手续办理,暂停出具许可证换证初审意见。对因焚烧设施简陋、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二恶英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相关处置单位,省环保厅将暂扣或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如何管好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江苏省环保厅决定,“摸清家底”是第一步。江苏省要求各相关处置单位要完成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改造、数据联网工作,并将所有信号数据上传至“江苏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在线监控系统”。


  同时,江苏省要求各市环保部门要督促处置单位加大实验室投入,制定废物入场检测制度,严格控制废物接收种类;完善废物配料场所,实行废物配伍入炉,防止焚烧工况大幅波动;改造焚烧炉控制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并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确保焚烧炉和烟气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实现包括二恶英在内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环保厅对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和飞灰也从严控制。江苏省要求各市严格检查核实各处置单位焚烧残渣和飞灰年产生、贮存和处置数量,对于发现处置单位有焚烧残渣和飞灰非法倾倒行为的应从严处罚,并责令其消除污染,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对于不能落实焚烧残渣和飞灰安全处置途径的处置单位,要设置专门场所贮存,并建立专门的贮存管理台账,贮存超过一年的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无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地区应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抓紧填埋场选址和建设,确保焚烧残渣和飞灰等需要填埋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此外,为了让百姓知道二恶英是否达标排放,江苏省要求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在厂区内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将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浓度等数据“晒太阳”,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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