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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保局河北省环保厅签署合作协议
2013-05-28 15:46:03 来源: 作者: 【 】 浏览:233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迎久 通讯员 王锦慧 石家庄报道 北京市环保局和河北省环保厅日前签署《2013年至2015年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按照“统筹推进、联防联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建立京冀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京冀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双方将围绕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对海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京冀大气联防联控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推进京冀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燕山和太行山绿化等生态工程建设;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将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水源保护作为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国家和省、市间对生态保护地区的长效补偿机制。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北京市环保局和河北省环保厅双方达成共识:探索建立协商、通报、预警、联动机制,推进京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控合作,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细则要求,并开展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双方将积极协调和充分利用北京市用于开展与周边地区水资源环境治理合作项目的专项资金,建立水质改善目标管理制度,共同加大对跨界河流、湖库的水环境监测、管理和治理力度。


  与此同时,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双方将建立区域环境质量联合监测预警网络和重污染事件应急区域联动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科研和监测能力建设合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京冀间大气、水、危险废物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在环境保护科研合作与环境信息共享方面,双方将联合开展PM2.5的污染成因、传输规律、源解析及治理技术,以及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报预警技术等研究工作。研究建立并定期更新区域大气主要污染源清单,开展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探索排污权交易机制。建立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质量信息共享机制。


  按照《协议》,双方将成立京冀区域环保工作协调小组,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商定重点协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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