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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噪声办法立新规 售楼要公示噪声污染情况
2013-05-21 09:44:17 来源: 作者: 【 】 浏览:274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讯 根据《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重庆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当公示外界噪声污染情况。重庆市环保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实行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


  此《通知》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开展商品住宅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进行声环境影响评价,明确提出商品住宅受到外界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商品住宅项目(以下简称“商品住宅项目”),还应填写《重庆市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表》,加盖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章后,作为商品住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附件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在环评文件批准书中应对《重庆市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表》的公示做出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品住宅预售开始之日起至商品住宅销售结束,在商品住宅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重庆市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表》。


  冉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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