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咨询留言|东泽律师|法律法规|人大环境资源研究| 设为首页 收藏
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我要投稿
车辆和排污量逐年增加 亟需立法管住尾气
2013-04-10 09:43:40 来源: 作者: 【 】 浏览:355次 评论:0
近年来,广西各类机动车的数量大幅度增长,机动车排气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增大,高于工业污染和其他面源污染,已成为直接导致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主要污染源。

  机动车尾气具有贴地外排、集中排放的特点,排气高度与人体呼吸道基本持平,且排出后较长时间地停留在呼吸带高度,危害性要高于其他的污染源。尤其是含铅汽油废气,可对儿童身体及智力发育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此外,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是PM2.5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十二五”末期,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已占广西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6%。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其排放的污染物也将不断增加。


  虽然广西各级环保、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近年来在解决辖区机动车管理及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仍然不能有效遏制城市大气污染逐步恶化的趋势。其中两个重要原因,一是相关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缺乏,二是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如原来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在执法实践中不便于操作,已于2010年被依法废止。


  加上国家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考核的“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中,已设置了氮氧化物作为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考虑到机动车在产生氮氧化物废气方面比例较大,这将是广西“十二五”污染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

】 【打印繁体】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证码:
表情:
内容:
网友关注排行
科技
数码
科普
财经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