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明光
近年来,环境污染投诉不断增多,处理不好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可以说,减少污染投诉不仅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真正把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新特点
2011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538件,经过分析研究,诸多特点值得关注:
一是投诉内容涉及面广。前些年的污染投诉,涉及生活环境方面的主要是水、烟气污染,近年来扩大为水、烟气、噪声、粉尘、幅射等多个方面。在全部污染投诉中,包括水污染投诉80件,烟气污染223件,噪声污染129件,废渣污染14件,幅射和其他污染78件。
二是投诉方式变化大。目前污染投诉方式呈现多样化,主要有:信件、电话、网络、直访等。以前以信件、电话投诉为主,现在更多使用的是网络投诉。特别是各地政府网站、环保网站设立投诉窗口后,网络投诉以其简捷、低耗的特点很快成为主体形式。更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地方推行“下访”制度,领导深入基层直接受理群众投诉,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已经成为一种新形式。
三是投诉总量上升快。通过分析盐都区5年来的污染投诉情况可以看出,2006年以前环境污染投诉每年在100件左右,2006年以后投诉量逐年上升,到2009年上升到785件。2010年污染投诉量下降到593件,2011年为538件。尽管近两年有所下降,但从5年来的整体情况看,目前投诉量仍居高不下。
四是部分投诉重复多。出现这种情况,反映出投诉处理机构办事效率仍不高,特别是对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问题,未及时与投诉者沟通交流,说明情况。并且也与投诉方式不无关系,网络投诉一次性可从上到下把信件发送到各层面,既不增加发送成本又能够引起领导重视。
二、原因剖析
污染投诉增多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剖析:
——部门监管不到位。具体表现在:
规划布局不当。由于规划调整变更、新旧规划冲突、少数规划失当等原因,部分区域功能杂乱无章,比较常见的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之间不留缓冲带互相穿插。规划不当,初期矛盾并不突出,但随着项目建设逐步到位,环境问题便浮出水面,并且调整难度较大,污染投诉自然不断产生。
审批项目违规。前些年,少数地方急功近利,存在短视行为,项目引进“重量轻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容忍了一些污染项目违规上马、埋下祸根,后来逐步显现。
执法不严。相当一部分的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是历史形成的“老大难”问题,在治“本”条件不具备时,只能采取“以罚代管”的治“标”办法,未能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源,导致有些污染反复出现,投诉不断。
环评制度架空。有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当前突出表现在房地产项目上,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有些项目违反环评要求,批建不符,自行其是,给日后环保工作留下隐患。
监管方式简单。环境监测手段和方法未能跟上形势发展要求,如对企业排污监管检查,往往仍以检查治污设备是否运转为主,而对一些关键运行指标却不予分析,导致少数企业以设备空转或间歇运转蒙混过关。
投诉处置迟缓。少数单位接到群众污染投诉,对容易处理的问题一般能及时处理,对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往往缺少有效办法。加上未能与投诉人沟通联系,做好停访息诉工作,结果时间拖长,酿成重复投诉、越级投诉,甚至民事纠纷。
——企业重利益轻环保。具体表现在:
“三同时”执行打折。有些项目虽经环保部门批准,但实际建设中投资方并未严格执行审批要求,未能做到“三同时”。环保配套设施有的根本未建,有的建而不全,有的建不达标,这类项目开业之日便是污染之时。
未批先建逃避监管。有些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暗中操作擅自上马,逃避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极易引发污染投诉。
阳奉阴违偷排直排。少数企业为降低运行成本,在污染排放上动歪脑筋。有的设备不运转或空运转,有的隐藏排污口,利用夜间雨日偷排直排。这类企业或紧靠河道,或位置偏僻,一经发现其污染,给环境造成的破坏往往比较严重。
恶意诉讼推卸责任。有些企业财大气粗,在确凿的污染事实面前拒不履行环保责任,甚至恶意进行民事诉讼,导致受害群众得不到及时补偿而投诉不断,有的甚至因矛盾积累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投诉另有所图。具体表现在:
恶意竞争。企业之间因市场竞争等原因结下矛盾,往往抓住环境问题无中生有,通过污染投诉混淆视听,给对方制造麻烦。
道听途说。有些人或听信传言信以为真,或想像猜测主观论定,不明真相就盲目投诉,甚至信谣传谣。
三、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工作实践,目前要减少环境污染投诉,可以从以下方面做探索研究。
1.扩大宣传教育,增强环境意识。
当前需要突出3个层面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一是行政干部层面突出科学发展教育。相当一部分污染投诉,表面看是企业污染造成,深入分析发现与地方领导不正确的发展理念不无关系。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同时果断改革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增加环保指标考核比重,使各级干部真正摆脱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思维,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谋求发展。
二是企业人员层面突出环境法制教育。运用多种形式把环境法律法规推向企业、推向社会。当前可以采取定期培训、集中讲解、送法到企等办法,增强企业人员的环境法制观念。
三是公众层面突出生态文明教育。坚持把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作为环境教育主题,倡导和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2.科学规划布局,严格项目审批。
集镇规划、园区规划,小区规划等必须无条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衡量本区域内的环境承受能力,预防本区域可能对周边区域形成的污染危害,切实解决好规划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保证区域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推进。同时,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坚持严格审批。按照“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既要对“两高一资”项目敢于说“不”,坚决拒之门外;更要善于对符合环评要求的好项目说“行”,使之安家落户。
3.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管机制。
一要强化综合执法能力。把队伍建设摆上首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监管能力。在此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治理,尤其对水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内的污染源和污染投诉重点单位,该关闭的无条件关闭,该搬迁的限期搬迁,该完善的坚决完善。同时还要善打“组合拳”,注重从单纯“行政执法”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转变。与经信部门联手把好退税环保审查关,与信贷部门联手建立绿色信贷制度,与工商部门合作共同把好项目审批关,多管齐下引导和迫使企业提高污染防治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运用科技监控手段。对排污企业建立电子档案,掌握其进、销、存、排的生产流程,根据物料平衡原则严密监控其污染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治理情况。
三是培育三级环保网络。调动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制定激励措施。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严格监管,排污单位自我约束,公众争相监督的环境保护网络。
4.重视污染投诉,提升处置水平。
环保部门对受理的污染投诉要求限期办结,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明确专人调查取证,厘清责任,依法做出答复、调解或裁定。能解决的现场拍板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与投诉人沟通说明,争取理解支持,避免重复投诉、越级投诉。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