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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重奖举报者 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奖励两万
2012-09-13 09:05: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438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李莉 闫艳 高杰 金坛报道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金坛市环保局获悉,在金坛市新修订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中,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最高奖励已由原先的3000元提高到两万元。


  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存在多元化以及更具隐蔽性的特点,迫切需要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方位监督、立体式监管的态势。金坛市此次除对举报范围进一步细化外,还对奖励幅度进行了调整。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向水环境超标排放污染物或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生产性废水、已责令关停或未完成停产治理任务擅自恢复生产等6种行为的,奖励300元~2000元;对举报非法倾倒工业废水、夜间偷排工业废水等4种行为的,奖励2000元~5000元;对举报利用深井、暗管、渗坑排放毒性工业废水等3种行为的,奖励5000元~1万元;对举报隐匿较深的、对水环境或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查获违法犯罪事实的,或当场抓获运输车、船偷倒有毒有害废水或废物并协助环保、海事、公安等部门查实的,奖励1万元~2万元。


  金坛市环保局局长诸葛林介绍,金坛市环保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受理环境违法举报,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举报人的奖励实行首问责任制,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给予行政处罚的,环保部门在1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并对实名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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