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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 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和东北三省环保厅签订协议
2012-09-12 09:00:49 来源: 作者: 【 】 浏览:289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杨安丽 通讯员 王旅东 大连报道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下简称东北督查中心)和东北三省环保厅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日前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标志着东北督查中心和东北三省环保部门合作联动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辽宁省副省长谭作钧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为深入贯彻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两大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按照环境保护部提出的加强区域督查机构与省级环保部门合作联动的要求,在总结过去5年实践经验基础上,东北督查中心与东北三省环保厅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督查联动、融合发展、共同提高”的原则,签订重点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合作协议。


  这一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促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区域环境保护督查和环境监管水平,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共同提高,为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科学发展和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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