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主动调控宏观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节能降耗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7%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2011年全市能耗、水耗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能源消耗情况
2011年,全市能源消费量6992万吨标准煤(以下简称标煤),同比增长0.6%;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能耗0.4585吨标煤,下降6.94%,超额完成万元GDP能耗下降3.5%的年度目标。全市用电量82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电耗538.8千瓦时,下降6.1%。
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1783.8万吨标煤(按当量值计算),同比下降12.6%。按可比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8.5%。
2011年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见表1。
二、全市水资源消耗情况
2011年,全市水资源消费量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2%;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水耗23.56立方米,下降5.5%。
第一产业水资源消费量10.9亿立方米,同比下降4.2%;第二产业水资源消费量5.4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2%;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水资源消费量19.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
指标解释及说明
1.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输配损失量三部分。
能源消费通常按实物量计算。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是将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按照其热值折算为标准煤。
2.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或增加值)。为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对GDP(或增加值)的影响,采用可比价格计算万元GDP(或增加值)能耗变化幅度。
3.本公报能耗及有关数据为国家统计局核定的初步统计数,水耗及有关数据为年度统计数。
表1 2011年全市分产业能耗及变化情况
全市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 万元增加值能耗(吨标煤)
消费量 增长(%) 结构(%) 单耗 增长(%)
合计 6992.0 0.6 100.0 0.4585 -6.94
第一产业 101.1 0.9 1.5 0.8061 -0.01
第二产业 2496.0 -8.5 35.7 0.6909 -14.14
第三产业 3105.2 7.2 44.4 0.2697 -1.31
生活消费 1289.7 4.9 18.4
注:万元增加值能耗和增长速度均按2010年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