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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以诈骗罪追责小产权房开发商 最高可判无期 此前追责罪名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高刑期为7年
2012-03-14 13:58: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 】 浏览:599次 评论:0
 2012年3月13日上午,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开发商李风景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李风景在北京市房山区常乐寺村擅自建设、销售“青龙湖庄园”别墅,且在政府部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共向近20名购房人销售房屋,获得购房款730余万元。

    据悉,李风景是首个因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被追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开发商。犯合同诈骗罪最高可至无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责的开发商,所获罪名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高刑期为7年。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房地产专家郭馨梅认为,这一变化说明国家在加大力度治理小产权房。曹博远/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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