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文要求 建立固废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中国环境报记者 张秋蕾 北京报道 1月18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环办〔2011〕141号),正式建立起国家及地方层面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简称“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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