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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访维护群众权益
2011-11-17 10:26: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赵团结 王红霞 【 】 浏览:698次 评论:0
山东省滨州市环保局在环境信访工作中,以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化解环境污染纠纷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形成了高规格、立体式、全方位的大信访格局。


  滨州市将信访工作列入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始终坚持“初始回音、终结回访”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市环保局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实行定期公开接访制度,对于部分敏感重点案件由局领导到现场督导调度,并在案件终结后回访群众。


  围绕构建环境信访长效机制,滨州市环保局不断加强环境信访能力建设,做到了“机构、人员、设备、车辆”四落实,提高了信访处理水平。同时,努力做到“四个不转化”,即:个访不转化为群访、初访不转化为重访、下访不转化为上访、信访不转化为来访。切实加大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对长期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启动约谈程序,由市监察局、环保局约谈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区域、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并明确完成时限。坚持实行“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主动工作、超前防范、及时控制。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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