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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启动 今后两年评选一次,首开微博提名推荐
2011-10-27 09:20: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周文颖 【 】 浏览:607次 评论:0
 由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团中央、中国人民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等8部委联合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支持,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承办的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今日在京正式启动。公众从即日起可通过“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参与评选投票。


  本次评选以“低碳减排——绿色责任”为主题,倡导低碳理念,弘扬社会责任。评选对象主要针对2010~2011两个年度中,在推进绿色生产、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履行绿色责任、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环保生活方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对社会具有典型意义和明显示范作用,对环境保护事业产生了积极影响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在启动仪式上表示,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在“十一五”期间创新了环境保护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形式。活动自2005年首次举办以来,已经成功地进行了5次评选,表彰了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环保领军人物,极大地提升了全社会参与环保的热情,已成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传播环境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品牌。从本次评选活动开始,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由一年一次改为两年一次,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举办这次评选,既是对2010~2011年环保人士的一次深度挖掘,又是一次重要的历史跨越和时代传承。本次评选过程,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评选主题,切实倡导低碳理念,弘扬社会责任,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热爱自然、造福子孙的良好氛围。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秘书长章少民表示,为了更加体现政府奖项的严肃性、权威度和公信力,评选活动组委会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2010~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办法》,增加了各地环保系统对本地区候选人再次进行身份核实和事迹确认的环节,强化了各地环保系统的支持力度;增设了“集体力量”的评选类别,突出了对推动环保事业社会团体的激励;首次开通了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提名推荐,拓宽了公众参与评选和传播的渠道。
  据悉,本次评选分为启动、提名人推荐、提名人公示、初评、复评、审批、颁授等阶段。其中,提名人推荐40天,提名人公示10天,初评30天,复评20天,共100天。2012年2月下旬产生评选结果并进入审批、颁授阶段。公众从即日起可通过活动官网、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参与提名和投票: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lszgrw@163.com
  电话:010-64472606  64472608
  传真:010-6447260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路恒通伟业大厦7层
  邮编: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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