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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砍伐酿苦果村民小组被起诉
2011-10-17 09:57:5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621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讯 云南省江川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受理了自成立以来的首起滥伐林木单位犯罪案件。雄关乡观音寺村民小组因未办理采伐手续砍伐林木面临着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2010年1月,玉溪市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对雄关乡境内输电线路进行检查时发现,观音寺村后山陈家坟塘生长着的树木严重影响了输电线路营运安全。


  为保障输电线路营运安全,玉溪市供电局输电管理所人员多次与观音寺村的张某、彭某协商。最终,双方协议由玉溪供电局输电管理所补偿观音寺村民小组9500元,观音寺村民小组将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采伐,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村民小组办理。


  之后,张某、彭某召开群众会,通过公开竞标以1950元的价格将这片林木交由褚某砍伐。同年12月下旬,观音寺村民小组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由褚某雇人砍伐了总计17.613立方米的林木。


  原以为这次砍伐树木是为了保障输电线路营运安全,同时又为了村里筹得11450元,还能够解决村民厨房缺少木柴的燃眉之急,办一件当地人拍手称快的“大好事”。岂不知,张某、彭某因法律意识淡薄,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随意乱砍滥伐,触犯了《刑法》。目前,江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将观音寺村民小组及直接责任人员向江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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