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对环保验收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在优化环保验收上做起了文章。
在补办验收手续方面,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将开展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清查工作,在对长时间未进行实际建设项目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要求未申报验收的投产项目限期补办验收手续。同时,针对基础设施等特殊类型建设项目普遍未申报环保验收的实际情况,环保局组织建设单位开展集中补报。在此基础上,园区环保局将与各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管理与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提高环保验收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在优化职能分工方面,针对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和环境敏感程度,环保局将不涉及加工生产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增资但不增加涉污生产建设项目、在租赁厂房内进行的简单加工项目等4类建设项目,委托各镇环保办进行现场验收。同时,对于不在敏感区且无商业配套的房产项目以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委托清源水务公司进行雨污分流及管网验收,合格后由一站式服务中心直接核发环保验收意见。园区环保局将做好排污量大、敏感度高的项目验收及监管工作。
在加强效能监控上,与计算机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完善,把环保验收中的"雨污分流管网验收"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环节纳入信息系统,同时,对工作时限进行了具体要求。各镇环保办现场验收工作必须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源水务公司雨污分流管网验收工作必须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环境监测中心站项目验收监测工作在接受委托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强化指导考核上,通过抽查、复核等形式对被委托单位项目验收质量和时效进行检查,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镇和清源水务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