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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每月公开违法案件
2011-08-04 11:09:10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赵晓 通讯员 晏利 【 】 浏览:600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记者 赵晓 通讯员 晏利 扬杭州报道 浙江省杭州市环保局日前出台新规,各级环保部门查获并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均于每月中旬在当地媒体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010年,杭州市环保局创新开展了告知执法、交叉执法、即时执法、公开执法、上下联动执法等8种执法方式。今年,杭州市环保局围绕“污染物总量下降,信访投诉下降和群众满意度提升”这一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300人(次),检查企业14697家(次),办结环境违法案件579件,罚款总额达3283.58万元,办案数和罚款额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和20%。


  面对高压态势,却仍有违法排污企业铤而走险。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有关规定,杭州市环保局制定了《杭州市环境违法案件公告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在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包括两级联查、交叉检查、重点监管企业抽查等)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即时对外公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立案情况;对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查获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于每月中旬汇总后通过当地媒体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告单位名称、处罚决定书文件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内容、处罚机关等内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还需把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一并公告,并向环境违法单位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通报;涉案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等政治身份的,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环保部门向其所在的人大、政协或组织部门通报。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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