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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覆盖环境执法模式 沈阳开展执法创新“3×6+1”成效显著
2011-07-18 13:30: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水华 【 】 浏览:600次 评论:0

编者按


  “3×6+1”执法模式(组成3个执法中队,每日至少检查6家企业,每月组织1次夜查或节假日检查),是一种切实体现出重管理、重监察,以网络化、规范化、责任化为载体的全覆盖执法模式。将原有的职能管辖划为属地管辖,通过执法网络化建设,将每一批污染源都梳理到对应的执法中队,使执法人员的职责具体到每一个企业的日常监管,从而使企业违法行为无法逃避执法部门的查处。


  ◆中国环境报 记者水华


  沈阳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近日分别对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沈阳煤业(集团)清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沈阳蒲兴禽业集团有限公司3家后备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环境执法人员是根据《关于对上市后备公司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全市开展软环境建设的要求进行检查的。执法队员按规定着装,亮证执法。检查完毕后,执法人员现场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单》并请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克服困难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


  这是沈阳市开展“3×6+1”执法创新监察工作以来,环境执法人员辛勤工作的一个缩影。

 

    浑南新区 先开展扬尘排污收费


  今年上半年,通过实施“3×6+1”环境执法模式,浑南新区环保分局高起点揭开了“十二五”环保工作序幕,开创了环境监察工作新局面。


  目前,占区内收费近一半权重的建筑施工项目已经建成或即将完工,十二运场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费用免缴。面对各种收费不利因素,浑南新区环保分局积极推行排污费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加班300余人(次),夜查100余(家),不仅实现了2011年排污费工作的强势开局,而且以第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36.8%的700万元收费额,受到了沈阳市环保局党组的高度肯定和通令表扬。


  第十二届全运会2013年将在沈阳市召开。浑南新区作为主会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运动场馆正在筹建中,随之带来的是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骤增,造成新区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等问题。考虑到市里明文规定,十二运场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费用免缴排污费的实际情况,针对当前面临的收费基数大、可收费点源已近枯竭、收费进度大打折扣的实际难题,环保分局又把着眼点落在了扬尘收费上,以扬尘污染治理试点区的身份,率先在全市开展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新区环保分局召开扬尘治理全局动员大会,喊出了“五加二,白加黑”的口号,为扬尘收费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制定了扬尘收费实施方案和绿色工地管理规范,方案得到了沈阳市环保局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肯定,并作为样板方案准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广。


  争取上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今年,新区政府对环保工作加大投入,为监察大队配备了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对政府拆迁工程排污收费采取新举措,将排污费纳入招标环节,实现收费前置。


  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为提高监察效果,新区环保分局在日常监察工作中与区直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监察对象加强监管,收到了明显成效。


  扬尘收费工作中,环保分局争取到了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局长高岩为组长和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吕凡为组长的两级扬尘管理办公室,并给管委会各部门增加了联动职责。

 

 

    沈河区 夜出击掐断“半夜机叫”


  沈河区作为沈阳市的中心城区,今年在建建筑工地一共有17个。入夏以来,这些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经常违规夜间施工,致使施工噪声扰民严重,群众反响强烈。


  为深入贯彻实施“3×6+1”环境执法模式,结合沈河区的实际情况,沈河区环保分局决定采取“疏堵结合、打防并举”的做法,最大限度地解决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全区的17个在建建筑工地中,金廊沿线有7个,都是市区重点工程。沈河区环保分局根据有关规定,首先严格把好审批关。同时,要求建筑单位在施工中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尽可能地改变传统施工工艺,调整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污染。环境监察大队在严格要求企业的同时,还积极为他们服务,如将审批期限由规定的连续3天,延长至5天中的任意3天。对轻微的夜间施工违法行为,不是立即处罚,而是给予纠正、警告,督促其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将其纳入正常管理,并向周围投诉的居民解释清楚。这样一来,施工方也满意,居民也理解,这就避免了不分情况一律不予夜间施工审批、而施工单位宁可缴纳罚款也要硬施工的现象,这是“疏”的方面。


  监察大队加强了日常检查和重点巡查。夜间3位值班同志,不是在单位坐等群众投诉,而是每晚一到22点就主动出击,在区内各个工地间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处。对未经夜间施工审批的工地,先将执法车辆堵在工地大门口,阻止混凝土车辆的进入,逼甲乙方负责人到场解决问题,再加以处罚,如是者二三,施工单位就再也不敢违规夜间施工了。虽然用车辆堵工地大门并不合法,但施工方违法在先,考虑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却又合理。此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同,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某医院施工方有恃无恐,经常不经审批夜间施工。一天夜间,患者不停地投诉,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当机立断,将执法车辆堵在工地的大门口,阻止水泥罐车的进入。当时已经是夜里11点多钟,此举果然见效,省建设厅安全监督处的一名副处长半小时后赶到现场。他对执法人员说,除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从来就没有因为执法部门执法而使他半夜来到施工现场的情况。面对他情绪激动的态度,执法人员不卑不亢,义正词严地指出:如果不停止扰民的夜间施工,执法人员将天天夜间堵工地的大门,若因夜间施工引起患者和周围居民集体上访,由他们负全责。这时他的态度才有所收敛,并在执法人员开具出的《环境保护责令改正通知书》和《现场询问笔录》上签了字,并表示全力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

 

    和平区 好“三产”行业排污收费


  今年,和平区环保分局逐步形成了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的工作体系。对全区“三产”全面开展“3×6+1”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建立,“三产”行业发展迅速,给排污收费提供了新费源。据统计,全区“三产”排污费征收占整个排污费的60%以上,其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三产”行业的特点是面广量大,零星分散,规模、效益悬殊较大,排污情况不好掌握,收费尺度难以统一。因此,全面掌握“三产”行业的排污现状,是搞好“三产”行业排污收费工作的关键。只有落实“3×6+1”环境监察执法,才能有效地、全面地掌握本辖区内“三产”行业的基本情况,便于进行程序化操作。


  分局开展“3×6+1”环境监察执法时,与排污申报相结合。


  实行了申报方式多元化。为保证申报数据的全面、客观、真实,分局各单位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与当地工商部门的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对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调查,为申报的排污单位创造便捷、高效的申报平台,变上门催报为主动申报。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对逾期不报、谎报、瞒报和申报不实的,按国家规定最高处罚额度实施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批评曝光,“由环境监察人员走出去搞申报,变成企业走进来申报”,实现了申报方式的多元化。


  实现了申报监测方式社会化。针对排污申报工作中监测任务重、监测力量不足、监测时限不高,既延误申报进度,又制约排污申报全面开展的客观实际,分局积极推行监测社会化,依托省、市环保系统监测力量,开展排污申报监测工作,让申报者和监测机构进行自主选择,既解决了环保系统监测力量不足的问题,又提高了排污申报监测效率。分局通过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和拓展监测渠道,大大增加了排污企业的申报率。


  做到了数据核定联合化。为保证申报数据真实有效,分局在数据核定联合化上加大了合作力度。各部门加强横向联系,建立了多部门定期交换企业信息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盘棋”整体抓排污申报的良好氛围。实现了企业信息适时共享,降低了申报者为不同目的对同一指标上报不同数据的几率。

  分局把“3×6+1”环境监察执法与现场检查、稽查相结合。


  现场收集企业资料。为准确掌握企业的排污状况,以环境执法日记为契机,配合相关相片建立起完善的执法档案。


  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及审批手续和相关材料,主要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4方面入手。


  对重点污染源展开定期稽查。对市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排污大户、市民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实行日查夜检、交叉互检等多种形式的检查。监察大队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地展开排污稽查,极大地推动了“3×6+1”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案例1 工地按平方米收排污费


    实施方:沈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近年来,沈阳市环境监察支队认真履行监察、收费、应急等职能,积极创新环境监察机制,通过排污收费改革、环境监察“3×6+1”执法创新监察工作,以监察行动为抓手,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支队排污收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核收分开、两级复核、银行缴费、邮寄送达、公开公示,上级要求得到了落实。创新核定方式,利用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的排污量进行审计,组织有关专家完成建筑工地按平方米收排污费的课题研究,受到上级环保部门的好评和认可。截至目前,全市排污费实收额1.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8.%以上。

  今年以来,在环境监察“3×6+1”执法的基础上,监察支队开展了蒲河流域集中监察执法行动、污水处理厂监察执法行动、夏季噪声整治行动等8次专项行动。其中,对28家重金属企业进行了检查,对东北蓄电池等8家涉铅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松下蓄电池等两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处罚了近40万元。


    案例2 严管施工噪声确保考试环境

    实施方:辽中县环境监察大队


  为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良好的备考、考试环境,辽中县环境监察大队遵照“3×6+1”执法模式,在全县范围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噪声扰考、扰校事件的监察,特别是夜间噪声问题的监察。

  辽中县环境监察大队遵照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2011年沈阳市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作出适合于本辖区特点的有效工作安排。

  从5月25日开始,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按照“3×6+1”执法模式,对辖区内施工工地进行高密度的监察,并且给各个施工工地送达《关于限制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和住宅装修作业的通告》。在此期间,共监察施工工地7家(辖区内共7家),其中每家工地至少监察6次以上。在高考当日,这7家工地全部停工,也没有发生夜间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在高考当日,监察大队按照“3×6+1”执法模式,划分责任区,并且责任落实到人,对各个考点进行全天候网格式监察。

 

    案例3 执法监察做到更科学更规范


    实施方:和平区环保分局


  和平区环保分局在实践中发现:按包片执法,最大优势是执法监察全覆盖不留死角,最大缺点是每个“单元”内的环境状况不同,环境要素不同。


  因此,辖区内环境执法监察如果按环境要素执法,在相应业务提高和掌握上就会更细一些,克服网络内的监察人员是“全能”的问题。


  “3×6+1”环境执法监察模式在和平分局实施半年以来,也暴露出网络内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导致“十查”内容不熟,执法日记记得不细,动态数据库档案填写不规范,排污申报核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为确保“3×6+1”执法监察模式有效实施,就要赋予“3×6+1”执法模式新的内涵。


  和平分局下一步将把“3×6+1”执法监察体系中的技术评估环节,列入分局领导督察范畴,剖析典型单位,典型案例,重点单位的工艺,进行技术分析,将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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