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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联合监察保水源安全 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码头、运煤点
2011-07-14 14:29:4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潘骞 【 】 浏览:603次 评论:0

 

   记者近日随"江淮环保世纪行"采访团赴铜陵市了解到,铜陵市高度重视联合监察制度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自2003年以来,铜陵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100%。


  铜陵市坚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五落实"制度,即落实划定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落实保护区内标志牌、落实清除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落实消除保护区的安全隐患和落实保护区的环境应急措施。

  铜陵市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的通告》、《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联合监察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的职、权、责。铜陵市人大、市政府每年对各单位执行情况予以督察。


  铜陵市还出台了《铜陵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社会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


  同时,铜陵市加大了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近年来,铜陵市政府先后关停和搬迁了有色一冶、亚星焦化等狼尾湖周边污染比较大的企业。铜陵市人大、市政府每年组织环保、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先后取缔了位于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内的非法码头、捕鱼点、运煤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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