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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是"十二五"期间渭河污染治理两大任务 建设关中绿色生态长廊
2011-06-08 10:50:2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冯永强 田惠子 【 】 浏览:720次 评论:0

打造生态渭河,让母亲河休养生息。
  "十一五"期间,渭河干流综合污染指数由"十五"末的4.44下降到1.74,流域内的造纸企业已由"十五"末的近700家减少到60家,流域内建成污水处理厂50座,日处理能力达220万吨。"十二五"时期,陕西省将继续实施"源头抓起、支流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的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改善渭河水质,推动陕西省绿色生态渭河建设。


  中国环境报记者 冯永强 通讯员 田惠子


  "渭水出鸟鼠同穴山,东注河,入华阴北"。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流域范围主要在陕西省中部。渭河流域是中华民族人文初祖轩辕黄帝和神农炎帝的起源地。古代渭河流域生机勃勃一派繁荣,是中国水利事业发展最早的地区,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产粮区。


  然而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的迅猛扩张及人口的急剧增长,渭河水质不断恶化,渭河污染加重,这里一度难寻鱼鸟共生、清水碧波的景象。


  渭河污染治理任重道远
    迄今为止,渭河干流半数以上的断面仍为劣Ⅴ类水质,尤其是氨氮浓度居高不下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渭河污染加重,2000年前后达到顶峰。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及生态水的严重匮乏是渭河污染严重的三大原因。"十五"末,渭河综合污染指数为4.44。


  "十一五"期间,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及渭河流域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他们集中采取"关、建、治"三大举措,并试行生物治理和上下游水污染补偿制度,"多管齐下"实施渭河流域综合整治,流域内的造纸企业由"十五"末的近700家减少到60家;流域内建成污水处理厂5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220万吨。经过5年的综合整治,渭河水质发生了巨大变化,2010年,渭河干流的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1.74,消灭黑臭的目标已经实现,其中渭河潼关入黄断面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已经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渭河水污染治理成绩喜人,但仍存忧患,迄今为止,渭河干流半数以上的断面仍为劣Ⅴ类水质,尤其是氨氮浓度居高不下。为保持渭河水污染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使渭河水质得到持续改善,陕西省环保厅协同各相关部门,重点实施渭河水污染治理工程,以治污、节水为重点,继续实施"源头抓起、支流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的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水质监控体系建设。按照"一河一策"的治理思路,重点抓好泾河、涝河、沣河、浐(灞)河、皂河、小韦河等典型支流的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渭河调水工程,积极打造生态渭河、景观渭河,让渭河休养生息。


  严标准促进水质改善
  结合渭河流域人口多、水资源短缺、水环境压力大等特点,制定和颁布更为严格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十二五”时期渭河污染防治工作要在“十一五”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源头抓起、支流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的综合治理措施,以打造生态渭河为目标,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削减作为“十二五”期间渭河污染治理的两大任务,努力提升治污水平,进一步改善渭河水质。


  《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是指导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要认真落实,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工作,争取规划目标的实现。同时,认真抓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落实奖惩措施。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时清理渭河流域内高排污企业,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排污企业一律淘汰关闭。把好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关,渭河流域禁止各类高耗水、高排污项目上马,鼓励新建低耗能、无污染的高科技、环保型项目。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制定并颁布一批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促进水污染防治。陕西省要在贯彻执行好国家标准的同时,结合渭河流域人口多、水资源短缺、水环境压力大等特点,制定和颁布更为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尤其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列入国家约束性考核指标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更要适度加严。要把贯彻执行新标准作为“十二五”期间渭河流域污染源治理的重要任务,督促企业通过执行新标准展开并完成新一轮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升级。


  要在“十一五”渭河流域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将污水处理厂建设拓展到重点乡镇。污水未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大学园区、工业园区和居民小区也要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新建大学园区和工业园区,必须将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整体建设规划进行项目审批。现有及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全部完善脱氮脱磷工艺,并纳入考核指标。完善纳污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付费政策,重点保障县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经费足额到位,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减污效益。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对已建成的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工艺改造,重点解决渗滤液污染问题,全面提升垃圾处理场的无害化处理水平。城市要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存放并做到日产日清,坚决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倾倒垃圾。


  抓重点提升治污水平
    利用生态净化方式对入河污水进行生物降解,进一步缩小达标污水与地表水的差距


  支流的污染是影响渭河干流水质的重要因素,要抓好对渭河干流水质有影响的支流特别是一级支流的治理。“十二五”期间要加强对小韦河、新河、皂河(含太平河)等污染较重,对渭河干流水质影响较大的支流的治理。针对各条河的不同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对策,采取关闭污染源、改造排污单位的治污技术减少排污量、实施生态治理工程等综合措施,全面提升河流的治污水平,力争“十二五”末使这3条河的水质有根本改善,同时确保其他支流水质不恶化并有提升。

  针对渭河严重缺乏生态水、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地表水标准有较大差距的现实,陕西省在抓好污染源达标排放前提下,积极利用生态净化方式对入河污水进行生物降解,进一步缩小达标污水与地表水的差距,促进渭河水质进一步好转。离河流较近、排污量大、对渭河水质影响大的重点排污单位,要结合所处地域环境建设生物降解池或者小型生态湿地。小韦河、新河、皂河等重点污染支流要结合河道特点,在河道建设梯次的生态堤坝,拦蓄入河污水,形成一定静止时间,使入河污水得到净化。不适宜建设堤坝的要选择河道宽阔地带建设生态湿地。对渭河干流河道滩涂地实施退耕工程,鼓励农户在靠近两岸的退耕滩涂地上种植芦苇等管束类草本植物,对渭河干流水质进行进一步生态净化。


  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抓好治污示范工程,推广先进治污工艺;强化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排污行为;加强环境执法,严查和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健全以网络监控平台、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河流水质自动监控装置等组成的渭河流域水质监控体系,加强水质监测与水文监测的协调配合,完善《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推进渭河干流市界断面的水质考核工作,落实奖罚措施,对污染治理出色、渭河水质控制好的市(区),在环保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上给予优先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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