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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约谈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城市政府负责人
2011-05-24 10:03:5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 】 浏览:579次 评论:0

山东省政府日前召开全省部分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约谈会,对部分建设进度慢、工作滞后的县、市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年底前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垃圾处理“一县一场”目标。


  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72座,在建36座,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2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山东省要求,认真落实加快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各项措施,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年底前实现垃圾处理“一县一场”目标,必须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尽快办理选址、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初设、建设等有关手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城市要统筹考虑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合理确定城市垃圾处理场场址和建设规模,坚持“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分区使用、留有余地”的原则,做到规划设计一步到位,分期分区组织实施,合理使用。为加快建设进度,垃圾处理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区可在加强调度、科学组织的基础上分别招标、分区作业。


  山东省强调,各城市政府要把城市垃圾处理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工程,切实提供资金保障。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采取合资、合作、BOT、TOT等多种方式,科学核算项目运营成本,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各地要坚持“村收集、镇运输、县(市)处理”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加快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进程,逐步改善乡村环境面貌。要从加大投入和制度建设入手,逐步建立起全面覆盖、责任明确、科学考核、保障有力的村镇卫生保洁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合理配备保洁人员,确保村镇垃圾处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突出加强村镇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建设,逐步在村庄建设标准垃圾收集池,在乡镇驻地或中心村建设垃圾转运站,将村镇收集的垃圾集中到县(市)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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