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宣教要理顺四个关系
要不断加强和深化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摆在“先行官”的地位,确保宣教人员、机构、经费的“三落实”,并实现环境宣教工作的社会化。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4个方面理顺关系: 环境宣教措施上横向与纵向的关系。要改变过去环境宣教靠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就必须做到“横向到边”——加强同新闻界、企业界、文化界、教育界、共青团等的横向联合,使他们也参与到环境宣传中;“纵向到底”——发动上至地方党委政府、下至支部村委、车间班组、街道社区参与环境宣传,使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环境宣教舆论工具权威性与一般性的关系。在环境保护宣教舆论工具上,既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这些权威性高、传播速度快的舆论工具,又要采取形式多样且群众喜闻乐见的如电影、墙板报、文艺演出、山歌等形象化、群众化、通俗化的宣教方式,既寓教于乐、又能确保宣教效果。 环境宣教目标上群众性与重点性的关系。环境宣教既应面全体公民,也要抓住重点。要大力向各级领导宣传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帮助他们树立绿色政绩观,努力构建“两型”社会。同时,要对青少年进行环境道德教育,提高下一代的环境意识。 环保宣传方式上经常性和主题性的关系。开展经常性的环境宣教工作,对于不断增强环境意识,时时刻刻绷紧环境保护意识这根“弦”是有积极作用的,联合国及我国每年都确定有环境保护的主题,我们必须结合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宣教工作,使环境宣教更加卓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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