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6-03-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闫艳 孙雪云 郝辉
中国环境报记者闫艳 通讯员孙雪云 郝辉 江苏省常州市环保局日前对外公布了2015年下半年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此次通报的环境违法案例按照按日计罚、行政强制、司法联动、信访投诉分成4类。据了解,2015年,常州全市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数和处罚额均位列江苏省首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51起,同比增长36%,处罚金额6062万元,同比增长121%。 ●按日计罚类案例 常州市孟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按日计罚案 常州市孟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超标,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后一个月内实施复查,这家企业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仍然超标。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罚款基数8万元,计罚天数27日(起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8月19日),罚款总额216万元。 ●行政强制类案例 庄某某涉嫌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行政拘留案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武进区湖塘镇长虹村一从事塑料粒子制造的生产场所内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的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一段长约4米、直径约0.15米的白色塑料管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经检测,清洗池内废水的pH值为9.04、化学需氧量浓度为650mg/L、总磷浓度为1.27mg/L。武进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庄某某立即拆除相关暗管,处罚款10万元,并以涉嫌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为由,将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常州市春燕机械配件厂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查封扣押案 2015年6月,新北区环境保护局调查到,春燕机械配件厂在运输过程中有遗撒少量含机油废手套、含槽液废海绵和生活垃圾混合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厂区进一步检查发现,这家企业存在制冷设备配件等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批准长期闲置、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垃圾中贮存等违法行为。由于这家企业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对相关设施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一个月,同时责令有关项目停止生产,改正厂区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垃圾贮存的行为,改正运输过程中遗撒危险废物的行为,并处罚款12万元。 金坛市科宇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噪声超标限产停产案 2015年3月19日,金坛市环境监测站对金坛市科宇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企业南厂界(68.2分贝)、西厂界(57.5分贝)均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规定。3天后,金坛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企业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其南厂界(70.4分贝)、西厂界(65.3分贝)仍然噪声超标。环保部门责令企业自2015年5月14日~8月14日降低产量50%、减轻生产负荷50%。 溧阳对12家环保不达标的石灰生产企业实行停产案 溧阳市环保局对上黄地区的石灰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对其中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下发停产通知书。并于2015年12月31日,组织环保、城管、供电、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12家石灰生产企业采取强制停产措施。 ●司法联动类案例 常州市健旺机械有限公司污水超标排放案 2015年9月11日,常州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健旺机械有限公司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对这家企业光亮铝酸洗车间排放口、本色铝酸洗车间排放口、综合废水池、污水排放口水样现场采样,经检测分析,其污水排放口外排污水中六价铬浓度为2.52mg/L,超标3倍以上。由于此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常州市环保局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余某某污水超标排放案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武进区湖塘镇龙潭村养殖场内从事的电镀(镀锌)加工项目未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且生产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进入永安河支浜。经检测,废水中污染物总铬浓度374mg/L,锌浓度1670mg/L,严重超标。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责令余某某立即停止电镀(镀锌)加工项目的生产,处罚款5万元,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现法院已做出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常州市孔某作坊污水超标排放案 2015年6月11日,新北区环境保护局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一作坊在回收旧电池过程中,将产生的含铅电解液直接排入南侧池塘。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对这一作坊车间排放口、南侧围墙外排口进行现场采样,经检测分析,废水中总铅浓度分别为44.2mg/L和4.29mg/L,均超标3倍以上。孔某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新北区环保局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信访投诉类案例 常州市横山油墨有限公司污染水体案 2015年11月15日,横山油墨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色浆容器侧翻,泄漏的红色色浆通过雨水沟排入厂东河道,致使约250米河道受到污染,造成水污染事故,经化龙巷网站曝光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2015年11月16日,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未做好应急准备,情节严重,决定对其处罚款10万元,并由横山桥镇政府联系技术单位制定方案对污染水体进行修复。 溧阳市泰源纸业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案 接到群众对溧阳市泰源纸业有限公司的投诉后,溧阳市环境保护局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这家企业进行检查,溧阳市环境监测站对其烘缸炉排放的烟尘进行监测发现,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超标。溧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之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尚未改正,罚款未缴纳。溧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了解,法院已经裁决,等待执行局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