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监察总队和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联合开展新“环保法”培训
通讯员:李智娟 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联合举办的“新《环境保护法》和排污申报及收费最新政策调整培训”于2014年12月17-18日在门头沟区龙泉宾馆顺利举办。来自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以及各区县环保局的13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 此次培训得到主办双方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双方积极协商,邀请了人民大学与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的教授专家,制定了丰富而有针对性的课程,内容涵盖了新《环保法》制定背景及特点、国办《通知》精神、采暖季燃煤污染专项整治要求、新《环保法》系列配套办法、北京市自动监控管理等。 ![]() 本次培训采取专家学者讲授与专题讨论发言相结合的方式,各位学员在培训期间认真听讲、积极交流,在培训前就新《环保法》中与环境监察工作关系密切的按日计罚、信息公开、查封扣押与停产限产等系列配套措施进行深入学习,使得短短两天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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