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督导检查环保专项行动 重点关注渗坑整治情况
本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各市环境监察机构组成的7个督导组,正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两个省直管市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渗坑专项整治工作及重点环境案件查办情况。
据了解,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排查和整治的阶段性成效。渗坑排查是本次督查的重点,包括近两年各市在省级备案的渗坑和各市排查统计的渗坑治理、验收情况,特别是今年新发现渗坑的认定、登记和整治进展,以及对漏查、漏报、整治修复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责情况。 重点环境案件查办情况也是本次督查的重点,包括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大气整治检查督导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3年环境保护部通报的钢铁企业和焦化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域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 督查采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赴各相关市进行现场检查。按照有关要求,督查组对各市现场检查不少于两个县、抽查不少于5家企业。 据介绍,督查中发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不力、行动迟缓、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要通报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停产整顿、严厉查处。对经限期治理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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