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4年底淘汰39.1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方案要求,至2014年年底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600万辆黄标车。其中,北京淘汰39.1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
方案要求,2014年底前,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到2015年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全国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 根据2014年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表,京津冀地区年底将淘汰119.4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其中,北京39.1万辆,天津14.3万辆,河北66万辆。 此外,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要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比2012年负增长。根据2014-2015年各地区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京津冀地区2014-2015年淘汰燃煤锅炉4.3万蒸吨,其中,北京0.9万蒸吨,天津1.2万蒸吨,河北2.2万蒸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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