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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扶贫生态移民法律体系
2014-03-04 09:41:4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452次 评论:0

本报记者李军北京报道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制度建设,用制度和法律保障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顺利进行。

提案指出,近年来,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生态破坏依然严重,生态环境形势严峻,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沙漠化、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等,导致形成大片生态脆弱地区。

提案指出,在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地区实施“就地扶贫”,不仅扶贫投入大、难度大,而且会对居住地生态环境造成持续破坏。生态移民涉及面广,处理不好,将会带来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构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制度和法律保障机制尤为重要。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构建完善的扶贫生态移民法律体系,成立中央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生态移民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整合各类支农和环保等资金,从根本上解决移民生存与发展问题。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案建议,科学制定生态移民及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开辟一条生态移民与城镇化发展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移民、环境污染整治。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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