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蒋朝晖 昆明报道
云南省环保厅近日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组织基层环境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自《解释》出台以来,云南省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省环保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云南省环保厅专门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解释》的工作方案,并在省环保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进行了任务分解。
其中,工作方案明确指出,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加强与云南省人大法工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制作和发放与《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站大力宣传、解析《解释》有关知识和内容;将《解释》纳入云南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内容;环境执法监管部门在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时做好面向执法对象的《解释》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一次面向全省环保系统的专题培训;将《解释》纳入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涉嫌环境污染和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环保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制度、规范环境监测的相关制度。
这次法制专题讲座,特别邀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作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学习辅导。云南省环保厅集中了厅领导、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以及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地的环境执法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大家普遍认为,这次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大量案例,把枯燥的法律知识与基层环境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非常有助于对《解释》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的深入领会与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