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青青 张树兴:我国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现状评析及完善对策(二)
作性,要求非转基因作物从种植开始,在生产、运输、加工、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完全避开转基因作物或转基因成分非常困难, 阀值的规定使得没有达到该标准的转基因成分的 6 徐丽丽、巩前文、田志宏:《转基因食品消费者认知与政府规制问题研究综述》,载于《天津农业科学》,2010年第16卷,63页. 7 齐振宏、冯良宣、周慧、梁凡丽:《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期望的实证分析》,载于《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103 8 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 偶然出现不需要标识。 我国的法规中没有最低比例的确定,即意味着不管产品中转基因成分含量是多少,都须标识,形成“零容忍”和“定质不定量”,缺乏阀值的规定, 任何转基因成分偶然的、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出现都需要标识会在执行上产生困难。确定阀值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检测,阀值在检测技术上已不是问题,但各地检测机构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导致检测结果完全不一样。如“朱燕翎状告雀巢公司”一案。8 (三)GMF标识内容混乱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1)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2)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3)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首先,标识内容要求比较简单,缺乏转基因具体成分的特殊信息:如基因供体情况、载体物质情况、基因修饰情况、外源基因表达以及新的营养和功效等基本情况的说明,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仅仅通过一行类似“转基因产品”是不能实现的,同样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影响消费行为。 其次,缺乏过敏标识的规定,在世界转基因历史发展中,出现过两例GMF导致的潜在过敏反应案例,一是巴西坚果过敏事件,一是“星联”玉米事件,转基因技术应用于动植物中,提高植物产量、改善食物品质的同时,会产生一些预期之外的蛋白质,可能会导致人体产生过敏反应甚至中毒。 再次,法律对标识没有统一的规范,虽然2007年《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对标识位置、文字规格、文字颜色做了具体规定,但是一些生产商仍使用各种手段故意模糊标识,降低正标识的可识别度,相反,商品上类似“非转基因”的负标识则极其醒目,宣传本产品优于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产品,这类表示公示方式不当,容易引起混乱,有“歧视性”之嫌疑。 四、我国转基因标识制度的完善 (一)扩大标识范围 1.对终端产品进行标识 有学者认为,应将标识范围从初级产品扩大到由转基因生物加工的产品,标识最终消费产品,“只要最终消费食品是由转基因生物或转基因生物组成,或由转基因生物制成,或含有定量的转基因生物制成成分,就应该标识。”9笔者认为,我国在严格管制GMF、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知情权、适当抑制进口的同时, 也应当为国产GMF制造业的生存和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因此,我国不宜照搬欧盟出于贸易保护目的而设置的极为苛刻的管制措施。那些虽由转基因生物制成,但经过深加工后最终产品中已不含有转基因生物或蛋白质,现有检测技术也无法测出其是否由转基因技术制成的食品,10 早已被OECD等国际组织公认为与传统食品“实质性相似”,并且不可能对人的健康造成影响。我国目前的立法,特别是直接针对GMF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没有在审批程序方面考虑到这类食品的特殊性。为了促进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在实际操作时对此类食品加以特殊对待,甚至可以在监管机关取得较为丰富的经验后,对这类“实质性相似”GMF采取美国的自律式管制。 2.由食品扩展到动物饲料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修订通过,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规定: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应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并且规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目前,我国已经有大量的动物饲料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如大量转基因大豆、油菜籽、棉籽在榨油后的豆粕多用于动物饲料,而且我国直接进口大量转基因饲料,且呈增长的趋势,对饲料进行标识不可避免。 3.更新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 8 http://info.china.alibaba.com/news/detail/v0-d1023284580.html,浏览时间:2012.3.16 9 薛达元:《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科学出版社,第250页。 10 如由转基因西红柿制成的西红柿酱,由转基因玉米制成的玉米油或玉米粉等. 1039 2012 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 农业部于2002年发布的“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共有5类17种产品,而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标识的管理实施,需要发布第二批或第三批需要标识的转基因目录,新目录中,除了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该包含转基因林木、转基因药用生物或转基因野生动植物等,认真研究目录,确定目录内容,形成定期不定期的发布制度。 (二)确定标识阀值 标识的定量化是规范我国标识制度的必要措施,根据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薛达元老师在其著作中建议采用1%的阀值。11即:混合成分中某一成分或单一成分食品中含有转基因生物或由转基因生物组成或制成的物质,但比值低于1%,并由偶然或者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标识豁免,超过阀值的,则实施强制标识。笔者认为,阀值的确定意义攸关,数据的确定须经过严密的论证。 阀值的可执行性,还需要相应的转基因产品检测制度给予支持。检测是针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展开的,必须按照已有的标准有秩序、严格进行,以确定该生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法定标准。尽快完善检测制度,使之具备统一的检测程序、技术、方法、物质,制定统一的检测标准。另外,考虑成本问题,应鼓励开发低成本的转基因产品检测技术。 (三)完善标识内容 在现有标识内容的基础上,规定GMF标识主体增加以下特殊信息:成分的来源;过敏性;不同于传统食品的地方(成分、营养价值、效果等);标识内容应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以防人为制造信息传达障碍,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清晰,使消费者的信息充分、准确、真实、客观,只有在一个充分的信息环境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才是有意义的,才能建立消费者对GMF的信心,而不是一味怀疑、质疑和否定。 标识的形式应当有统一的规定,比如字体、字号、颜色对比度等,考虑到各行业各产品大小包装的不同,可以参照“QS”标签方式加贴专门标识,采用专门的转基因生物标识图案,对标识字体、字号大小、标识面积、字体和背景的色彩设计都力求直观醒目,位于产品标签的主视面,另外内容详细的GMF标识则紧邻产品配料清单或原料组成,引导消费者看到专门标识后,再详细了解标注内容。 对于负标识的使用,为了防止“歧视”的嫌疑,有的国家明确禁止使用,比如泰国,有的国家是有条件的使用,比如德国。根据我国的情况,建议对负标识设置使用前提:必须本类产品中有转基因食品,方可标识“非转基因”类标识,否则,不得标识,以防消费者对其他没有负标识的同类产品产生“歧视”。对负标识标签的大小、比例,色彩等也应进行规范统一,建立消费者对GMF市场和政府管理规制的信任度。 参考文献: 1.齐振宏、冯良宣、周慧、梁凡丽:《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期望的实证分析》,载于《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0期. 2.杨新莹:《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模式探讨》,载于《贵州农业科学》,2011年01期. 3.孟雨:《转基因食品引发的国际贸易问题及对策》,载于《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11年01期. 4.卢长明:《我国实施转基因产品定量标识的对策与建议》,载于《科技导报》,2011年第24期. 5.付文佚、王长林:《转基因食品标识的核心法律概念解析》,载于《法学杂志》,2010年11期. 6.王宇红、韩文蕾:《论转基因食品消费者知情权保障制度的完善》,载于《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1期. 7.王迁:《欧美转基因食品法律管制制度比较研究》,载于《河北法学》,第23卷第10期. 8.薛达元:《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9.李建科:《我国转基因食品终端市场监管现状及对策研究》,浙江大学,2008年硕士毕业生论文. Abstract: The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 labeling system, which is one of the precautionary measures on the safety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in the context of scientific uncertainty. Moreover, it's still an effective measure to regulate GMF, to protect consumers' right to know and to choose, to establish a virtuous 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s market. GMF labeling system in China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up to now are still many shortcoming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analyze these problems and find solution. Key words: GMF labeling; the precautionary; right to know; threshold 11 薛达元:《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管理》,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2页。 10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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