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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再不能斩草除根(三)
2012-03-02 14:01: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1861次 评论:0
解,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濒危药用资源保护相关的条例和法规,但在实际的管理和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地健全相关的法制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有专家提出,各级医药管理部门和新药审批部门人员应该熟悉国内外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和条例,不得批准含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产品和药品生产;对已有人工栽培或饲养、并能保证原料供应的物种,应该提供栽培、饲养的证据,并经核查准许后方可用于制药;对于目前尚未濒危但开发利用强度高的物种,应当作重点监护并限制不可持续性的资源开发行为。


  "对于利用过度的野生资源,国家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医药管理和利用部门、单位应当采取停止审批、限制产量等相应的措施,降低对资源的需求量,使资源得以恢复和增加。"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另外,有关部门应及时调整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时应既充分考虑国际濒危物种等级标准,又能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及时将某些以被严重威胁的动植物列入新的保护名录。


  而对于非法的野生动植物收购和经营活动、乱捕滥猎等非法的资源利用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使濒危动植物得到根本的保护。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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