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保护将“给钱给政策”(二)
投入资金约180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约50亿元,区级政府投入约60亿元,主要用于旧城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
2006年至2009年共计修缮旧城院落5000余个、房屋110余万平方米,改善了5万余户居民住房条件。 (采写/记者 汤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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