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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委市政府出台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细化指标,逐项打分 考核不合格给予一票否决(二)
2011-10-27 09:49:4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1881次 评论:0
直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对存在环境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市级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环保工作严重滑坡、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或被市环保部门通报批评的市级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对考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被国家和省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或考核不合格的市级重点环境监管企业,给予一票否决和行业限批,企业及其负责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对在经常性工作中措施明显落实不到位、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被动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对考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被国家和省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或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给予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乡镇(街道)及其四职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活动,不得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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