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咨询留言|东泽律师|法律法规|人大环境资源研究| 设为首页 收藏
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我要投稿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二)
2011-07-20 16:13:14 来源: 作者: 【 】 浏览:2693次 评论:0
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四、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环境监测;

  五、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

  六、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

  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水平;

  八、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科研和学术交流。

  【章名】 第六章 监测机构的设置

  第五十九条 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
、性质、监测任务、监测范围设置必要的监测机构或相应的监测手段。

  第六十条 环境监测的任务是:

  一、定期监测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或省、自治区、直
辖市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分析所排污染物的变化规律,为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三、负责污染事故的监测及报告。

  第六十一条 监测采样点要求布置合理,能准确反映污染物排放及附
近环境质量情况。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章名】 第七章 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

  第六十二条 环境保护设施按下列原则划分:

  一、凡属污染治理和保护环境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和工程设
施等均属环境保护设施。

  二、生产需要又为环境保护服务的设施。

  三、外排废弃物的运载设施,回收及综合利用设施,堆存场地的建设
和征地费用列入生产投资;但为了保护环境所采取的防粉尘飞扬、防渗漏
措施以及绿化设施所需的资金属环境保护投资。

  四、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项目均应列出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概算

  【章名】 第八章 设计管理

  第六十三条 各设计单位应有一名领导主管环境保护设计工作。对本
单位所承担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十四条 各设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环境保护设计机构或专业
人员,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各阶段综合环境保护设计文件。

  第六十五条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做好以下工
作:

  一、承担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二、接受设计任务书后,必须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
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开展初步设计,认真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设计。

  第六十六条 向外委托设计项目时,应同时向承担单位提出环境保护
要求。

  第六十七条 对没有污染防治方法或虽有方法但其工艺基础数据不全
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展设计;对有污染而没有防治措施的工程设计不得向外
提供;对虽有治理措施,但不能满足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排
放标准的生产方法、工艺流程,不得用于设计。

  第六十八条 因工程设计需要而开发研制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必须
通过技术鉴定,确认取得了工程放大的条件和设计数据时才能用于设计。

  【章名】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各设计单位的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特
点,组织制订本行业的规定、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十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打印繁体】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证码:
表情:
内容:
网友关注排行
科技
数码
科普
财经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