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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2017年国控企业污染源1月(危废废水)监督性监测结果(9家)(四)
2017-03-31 14:00:05 来源: 作者: 【 】 浏览:704次 评论:0
  0.5    
六价铬   0.05    
总铅   0.05    
总镍   0.1    
总铜   0.3    
悬浮物   30    
总锌   1    
氨氮   1.5    
总氮   15    
氰化物(总氰化合物)   0.2    
氟化物   1.5    
石油类   0.5    
8 鹤山市 鹤山安栢电路版厂有限公司沙坪分公司 标准排污口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表1)   PH值   6-9     根据监测计划,本月不安排监测
总磷   1.0    
化学需氧量   80    
总汞   0.005    
总镉   0.01    
总铬   0.5    
六价铬   0.1    
总铅   0.1    
总镍   0.5    
总铜   0.5    
悬浮物   30    
总锌   1    
氨氮   15    
总氮   20    
氰化物(总氰化合物)   0.2    
氟化物   10    
石油类   2    
9 鹤山市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标准排污口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23项(其中总磷执行江河的限值)   PH值   6-9     根据监测计划,本月不安排监测
总磷   0.2    
化学需氧量   20    
总汞   0.0001    
总镉   0.005    
六价铬   0.05    
总铅   0.05    
总镍   0.02    
总铜   1    
悬浮物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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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ai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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