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13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赤峰市2013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予发布《2013年赤峰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13年,赤峰市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有327家,固废类型主要以尾矿砂、炉渣、粉煤灰、煤矸石为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3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484万吨,处置量1259万吨,贮存量193万吨。 二、工业危险废物 我市较大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有12家,涉及主要行业有:有色金属冶炼、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等。2013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6.8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5.83万吨;处置量为1.82万吨,贮存量为19.21万吨。 三、医疗废物 2013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3000吨,无害化处置量1750吨,由赤峰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 四、城镇生活垃圾 2013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7万吨,无害化处置量86.6万吨,由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五、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截至2013年全市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14家。其中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企业共13家,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以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为主。经赤峰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1家,为赤峰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焚烧处置医疗废物。 赤峰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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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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