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6年第4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第4季度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第3季度国控重点污染源164家,其中废水重点污染源42家、废气重点污染源7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24家、重金属重点污染源14家、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8家。 二、监测情况 宁夏国控废水重点污染源42家,具备监测条件的33家,实际监测33家,综合达标率89.4%,未监测的企业9家,其中停产5家,不具备监测条件4家。 宁夏国控废气重点污染源76家,具备监测条件的61家,实际监测61家,综合达标率89%,未监测企业15家,其中不具备监测条件6家,其他原因9家。 城市污水处理厂24家,具备监测条件的19家,综合达标率73.7%,未监测企业5家(由于《2016年全区环境监测方案》中监测频次由每年监测4次调整为每年监测不少于2次)。 全区重金属国控污染源共有14家(包括废气、废水重金属污染源)。具备监测条件的6家,实际监测6家,8家未监测,其中不具备监测条件5家,3家停产。 3季度,全区危险废物国控污染源共有8家。监测上报1家,其余7家目前暂不具备危险废物监测分析能力,故未进行监测。 附件:1.宁夏区2016年第4季度废水(含重金属)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一览表 2.宁夏区2016年第4季度废气(含重金属)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一览表 3.宁夏区2016年第4季度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一览表 4.宁夏区2016年第4季度未开展监督性监测国控企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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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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