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第二季度国控污染源季报直报工作
我省2017年第二季度国控污染源季报直报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63.57吨,氨氮排放量101.19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7120.6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5678.04吨,烟(粉)尘排放量12722.19吨。 2.污水处理厂。污水实际处理量37129.76万吨,污泥处置量18.88万吨、倾倒丢弃量0万吨,化学需氧量去除量9.03万吨、氨氮去除量0.75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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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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