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海南省人大有关部门获悉,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海南省林业局深入调查研究,起草了《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推进,海南省对海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日益加剧。如何保护弥足珍贵的海岸资源?
《草案》建议,海南省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红树林保护规划,并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环境保护、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相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红树林保护发展规划。
同时,《草案》禁止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活动,对已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活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逐步退出。
此外,《草案》还禁止在红树林保护区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液体废弃物,设置排污口。对于这一规定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海南省人大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海南省原已颁布实施的《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有效促进了红树林的保护和沿海生态环境的改善,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对这一法规进行立法跟踪评估后,认为各级政府在红树林保护、恢复和发展方面投入不足。部分毁坏红树林的违法行为还未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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